作為一個半角字符愛好者,我寫東西時從來都是用半角符號,但是後來我發現在長篇的文章中使用半角字符會使文章顯得很密難以看清...英文通常在標點後加一個空格,因此不顯得文字過於緊湊,而我當然做不到每句話前加一句空格...
因此,權衡考慮後我加了一個半角-全角轉換,說是半角-全角,其實是英文半角-中文標點轉換,它會將文章中的半角標點轉化為中文標點,而且會避免將代碼中的標點也一併轉化了.因為對JavaScript的正則表達式不是很熟悉...(似乎JavaScript的正則解釋器不支持(?<=exp)...?)所以轉換的並非完美...